香口剂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牙齿或口腔清洁剂,特别是用于减轻和消除口腔内的各种异味,保持口腔卫生的香口剂。它由下列成分组成:绞股蓝、氯代十六烷基吡啶、甲硝唑、叶绿素、氟化钠,特制香料,吐湿-80、酒精、甘油、甜叶菊甙、谷氨酸钠、糖精钠、蒸馏水等,本配方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组方更全面合理,口感适应大多数东方人,除臭效果明显。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香口剂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92644A
申请号 :
CN93120476.3
公开(公告)日 :
1994-09-28
申请日 :
1993-12-1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赵大为奉翡莹
申请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
申请人地址 :
710032陕西省西安市康复路1号
代理机构 :
陕西省发明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彭冬英
优先权 :
CN93120476.3
主分类号 :
A61K7/16
IPC分类号 :
A61K7/16  
法律状态
1999-03-1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9-28 :
公开
1994-09-21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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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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