睫毛电烫器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摘要
由耐高温绝热物质制的睫毛电烫器,它包括握柄、固定板及毛细板,该固定板藉两弯曲杆固接于握柄上,其后方设有电热装置,毛细板则藉支杆及可作上下移动的连杆可活动地连接于两弯曲杆之间,并可沿该两杆作上下移动,连杆之上又以控制杆固接于电源开关上,使得毛细板的移动与电源开关同步,并于毛细板上布设许多整齐细密之毛细沟槽,使睫毛能均匀地自毛细板上吸取定型液,并借助固定板下的电热装置进行电烫,其操作简单,过程安全,且能持久定型。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睫毛电烫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16A
申请号 :
CN89103737.3
公开(公告)日 :
1990-12-12
申请日 :
1989-05-29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周贵春蔡国隆
申请人 :
周贵春;蔡国隆
申请人地址 :
台湾省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吴增勇
优先权 :
CN89103737.3
主分类号 :
A45D2/48
IPC分类号 :
A45D2/4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D
理发或修面设备;;化妆或者化妆处理的设备,如用于修指甲或修脚趾甲
A45D2/00
卷发或烫发装置
A45D2/48
卷眼睫毛器;卷眉毛器
法律状态
1992-10-21 :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1990-12-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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