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悬浮式3D廊桥剧场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悬浮式3D廊桥剧场,属于3D显示技术领域,包括剧场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剧场本体内的显示终端和廊桥,所述廊桥为玻璃栈道,所述玻璃栈道通过若干个设置在剧场本体底面上的立柱支撑固定,所述玻璃栈道与剧场本体底面的高度差为h,H/2‑1.5≤h≤H/2‑1.9,其中H为剧场本体的内室高度,单位为m。本实用新型的廊桥为玻璃栈道结构,玻璃栈道通过设置在剧场本体地面上的立柱支撑固定,这样体验者在体验时不会影响视线,且廊桥的设计高度是基于让体验者的眼睛处于顶层屏体和地面屏体的中间位置,这样能够达到最佳的体验效果,体验者站在廊桥上时,会有悬浮感,进而形成较强的沉浸感和体验感。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悬浮式3D廊桥剧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879928.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31
授权号 :
CN213269130U
授权日 :
2021-05-25
发明人 :
宛汝国邱卓武秦华军邓湛波
申请人 :
上海国威互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国威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国之威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2419室
代理机构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罗楠
优先权 :
CN202021879928.9
主分类号 :
E04H3/22
IPC分类号 :
E04H3/22 G09F9/33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4
建筑物
E04H
专门用途的建筑物或类似的构筑物;游泳或喷水浴槽或池;桅杆;围栏;一般帐篷或天篷
E04H3/00
公共的或类似用途的建筑物或建筑群;公共机构,例如,诊所,监狱
E04H3/10
供集会,娱乐或体育用的
E04H3/22
剧院,音乐厅;扩音室,电影摄影棚,电视摄影棚或类似建筑
法律状态
2021-05-2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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