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主式护颈护眼支架
授权
摘要
一种自主式护颈护眼支架,属于计算机配件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包括显示器、纵向移动机构、横向移动机构、底座、控制面板和显示器固定装置,所述显示器通过显示器固定装置固定在纵向移动机构,纵向移动机构固定安装在横向移动机构上,横向移动机构安装在底座上,底座上安装有控制面板。显示器在二维机构的带动下自主缓慢运动,运动路径可以实现上下、左右往复运动,也可以实现椭圆、圆形等封闭曲线的运动,观察者的头部会根据显示器的移动而移动,进而达到促进颈部血液循环和活动颈部周围肌肉的作用,观察者的眼睛也会随显示器的运动而与显示器的距离产生实时变化,眼部肌肉也会随着观察距离的改变而持续运动,进而达到缓解视疲劳的作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自主式护颈护眼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575972.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17
授权号 :
CN212028997U
授权日 :
2020-11-27
发明人 :
高伟志
申请人 :
哈尔滨星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3号
代理机构 :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桑林艳
优先权 :
CN202020575972.4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G06F1/2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11-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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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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