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电子屏的广告展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电子屏的广告展架,包括柜体、背板和电子屏,背板设置在柜体上,电子屏设置在背板上,背板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插接柱和支架,第一壳体的两端端部均与第一壳体的中部处于不同平面上,第一壳体的中部上设有避让孔和两个第一侧挡板,两个第一侧挡板位于避让孔的左右两侧,第一壳体的第二端设有两个第一安装槽;第二壳体设置在避让孔上方,第二壳体的两侧分别与第一侧挡板连接,第二壳体与两个第一侧挡板之间形成第二容纳槽;插接柱的第一端设置在第一安装槽内,插接柱的第二端凸出第一安装槽;电子屏通过支架固定在第二容纳槽内并封堵在避让孔上。本实用新型可用于播放电子广告且能保护电子屏不被损坏。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带有电子屏的广告展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462207.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01
授权号 :
CN211699537U
授权日 :
2020-10-16
发明人 :
李清木
申请人 :
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八号C厂房1、2、3楼、D厂房1、2楼
代理机构 :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黄国豪
优先权 :
CN202020462207.1
主分类号 :
G09F9/00
IPC分类号 :
G09F9/00 H05K5/02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9
教育;密码术;显示;广告;印鉴
G09F
显示;广告;标记;标签或铭牌;印鉴
G09F9/00
采用选择或组合单个部件在支架上建立信息的可变信息的指示装置(其中可变信息永久性的连接在可动支架上的入G09F11/00
法律状态
2020-10-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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