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警示作用的道路施工用照明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警示作用的道路施工用照明装置,涉及道路施工技术领域。该带警示作用的道路施工用照明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顶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警示灯架,所述警示灯架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警示灯,所述底板的顶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电机座,所述电机座的顶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电机。该带警示作用的道路施工用照明装置,通过电机座、电机、第一伞形齿轮、底座、第二伞形齿轮、第一液压杆、支撑柱、第二液压杆和U形转动块的配合使用,使整个照明装置能够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进行转动,调节照明角度,使其能进行多角度照明,不仅节约了调整角度所需的时间,大大的增加了可照射面积,还能更好的节约人力物力。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带警示作用的道路施工用照明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442620.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31
授权号 :
CN212080913U
授权日 :
2020-12-04
发明人 :
李明华
申请人 :
李明华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光荣道8号河北工业大学东院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0442620.1
主分类号 :
F21L4/08
IPC分类号 :
F21L4/08  F21V21/15  F21V33/00  F21V23/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4/00
带有机内电池或电池组的电照明装置
F21L4/08
以就地为蓄电池或电池组再充电为特点
法律状态
2022-03-11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1L 4/08
申请日 : 20200331
授权公告日 : 20201204
终止日期 : 20210331
2020-12-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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