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止佩戴口罩与眼罩造成损伤的面部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止佩戴口罩与眼罩造成损伤的面部支架,包括:一环形框体,呈扁平环形条状结构,所述环形框体分为首尾相连的面部贴合段和固定环条段;面部贴合段,呈W形且紧密贴合于人体鼻、颧、面颊部位,所述面部贴合段按长度延伸方向的弯曲角度与人体面部的鼻、颧、面颊部位的弯曲角度保持一致;固定环条段,两端分别与所述面部贴合段的两端连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环形结构,所述固定环条段与所述面部贴合段的连接处位于人体的耳廓处。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防止佩戴口罩与眼罩造成损伤的面部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302871.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12
授权号 :
CN212014558U
授权日 :
2020-11-27
发明人 :
潘菲赵悦潘秋旭
申请人 :
潘菲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英才南二街11号院1号楼三单元701
代理机构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乔岳标
优先权 :
CN202020302871.X
主分类号 :
A41D13/11
IPC分类号 :
A41D13/11  A61F9/0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1
服装
A41D
外衣;防护服;衣饰配件
A41D13/02
?工装裤
A41D13/04
围裙;围裙用扣件
A41D13/11
保护脸的遮罩,例如用于外科或用于污浊空气
法律状态
2020-11-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