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包括罐体,罐体的下部设置有尾气入口,罐体的底部设置有液体出口,罐体的中部设置有旋流板,罐体的上部设置有排气筒,排气筒的上端部从罐体的顶部向外伸出,排气筒的下端于罐体内连接有旋流格栅,旋流格栅包括顶板、底板及均匀的呈环形布置于该顶板与底板之间的多个直立的旋流导流板,相邻两旋流导流板之间形成进气间隙,顶板的中部设置有排气口,排气筒的下端部与顶板的排气口连接。本实用新型能从季戊四醇生产尾气中分离出季戊四醇水溶液,气液分离效果较好,它结构合理,易于制作,成本低。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258129.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8-06
授权号 :
CN210448380U
授权日 :
2020-05-05
发明人 :
倪士江李鸿雁乔世朋全宏冬
申请人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1258129.7
主分类号 :
B01D45/12
IPC分类号 :
B01D45/1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01
一般的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或装置
B01D45/00
通过重力、惯性或离心力从气体或蒸气中分离弥散的粒子
B01D45/12
利用离心力
法律状态
2022-05-10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IPC(主分类) : B01D 45/12
登记号 : Y2022150000032
登记生效日 : 20220422
出质人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质权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实用新型名称 : 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
申请日 : 20190806
授权公告日 : 20200505
登记号 : Y2022150000032
登记生效日 : 20220422
出质人 : 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质权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实用新型名称 : 用于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尾气的气液分离器
申请日 : 20190806
授权公告日 : 20200505
2020-05-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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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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