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控制烟量的烟熏炉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可控制烟量的烟熏炉,包括生烟炉主体、控烟机构、烟熏室、炉篦、电热丝、集烟室、阀门、电机以及集灰盒,所述生烟炉主体右侧设置有控烟机构,所述生烟炉主体右侧安装有烟熏室,所述生烟炉主体前端面安装有炉门,生烟炉主体内部安装有炉篦,所述炉篦内部装配有电热丝,所述生烟炉主体右侧安装有集烟室,所述生烟炉主体内部下侧安装有集灰盒,所述集烟室内部安装涡轮扇叶,所述涡轮扇叶内部安装有传动轴,所述传动轴前侧连接有电机,所述集烟室右侧安装有阀门,所述阀门右侧与烟熏室相连接,该设计能有效控制烟熏室内部的进烟量,解决了原有烟熏炉不能够有效控制烟熏量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控制烟量的烟熏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61909.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24
授权号 :
CN210726603U
授权日 :
2020-06-12
发明人 :
刘骞孔保华夏秀芳陈倩张宏伟王浩王辉
申请人 :
东北农业大学
申请人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木材街59号
代理机构 :
哈尔滨龙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高媛
优先权 :
CN201920761909.7
主分类号 :
A23L3/3409
IPC分类号 :
A23L3/3409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L
不包含在A21D或A23B至A23J小类中的食品、食料或非酒精饮料;它们的制备或处理,例如烹调、营养品质的改进、物理处理;食品或食料的一般保存
A23L3/00
食品或食料的一般保存,例如专门适用于食品或食料的巴氏法灭菌、杀菌
A23L3/34
用化学品处理
A23L3/3409
以气体形式,例如烟熏;组合物或其设备
法律状态
2020-06-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