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成桌子使用的携行包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转换成桌子使用的携行包,包含:一包体以及一桌脚装置,其中所述的包体包含前、后二主面以及介于二主面之间的侧环面,以包围形成一内部可承装物品的包体结构供作为如笔记本电脑的携带包使用;其中所述的桌脚装置是包含一组或数组脚架,并分别设在前、后二主面上或其中的一主面上,所述的脚架是利用数支管形/杆形/角形的支撑件组成,且支撑件之间配合设有活动式连结机构,使桌脚装置可凭借活动式连结机构而展开并固定成站立状态或收合成收存状态;如此,使携行包可简易转换成桌子的使用状态,达成一物两用且方便携带以及操作转换的使用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转换成桌子使用的携行包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005982.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3-04
授权号 :
CN201167649Y
授权日 :
2008-12-24
发明人 :
翁瑞甫巫明鸿
申请人 :
翁瑞甫;巫明鸿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市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孙皓晨
优先权 :
CN200820005982.3
主分类号 :
A45C9/00
IPC分类号 :
A45C9/00 A45F4/02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C
小包;行李箱;手提袋
A45C9/00
可改成其他用途的物件的行李箱或袋
法律状态
2010-08-04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04372337
IPC(主分类) : A45C 9/00
专利号 : ZL2008200059823
申请日 : 20080304
授权公告日 : 20081224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04372337
IPC(主分类) : A45C 9/00
专利号 : ZL2008200059823
申请日 : 20080304
授权公告日 : 20081224
2008-12-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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