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垂直高杆的放平、竖立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用于垂直高杆的放平、竖立装置,它包括垂直高杆,其特征在于:在垂直高杆的底端设置有蜗轮蜗杆机构,蜗轮蜗杆机构设置在蜗轮箱内,垂直高杆的底部通过联结件固定在蜗轮上,蜗轮轴的两端支撑在蜗轮箱的前后箱壁上,与蜗轮相啮合的蜗杆通过其两端的止推轴承支承,两止推轴承分别固定在相应的箱体上,在蜗杆的一端连接有摇柄,在箱体上开设有用于放平垂直高杆的缺口。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于:设计科学,结构合理,由于在高杆的底部增设了一套蜗轮蜗杆机构,可将垂直高杆迅速而安全的竖起或由垂直状态改变为水平状态,方便垂直高杆的安装、检修、维护操作,由危险的高空作业变成安全而快捷的地面作业。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垂直高杆的放平、竖立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032402.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9-05
授权号 :
CN200943334Y
授权日 :
2007-09-05
发明人 :
毛志华杨俊武张建煜陈嵬王君亚张利红田旭晔金燕胜王冰刘军刘明仵优刘宪武
申请人 :
毛志华
申请人地址 :
450007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67号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姜振东
优先权 :
CN200620032402.0
主分类号 :
E04H12/34
IPC分类号 :
E04H12/34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4
建筑物
E04H
专门用途的建筑物或类似的构筑物;游泳或喷水浴槽或池;桅杆;围栏;一般帐篷或天篷
E04H12/00
塔;桅杆,柱;烟囱;水塔;架设这些结构的方法
E04H12/34
塔,桅杆,柱,烟囱或类似物的竖立或降低装置
法律状态
2010-02-10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09-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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